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江南体育app    发布时间:2023-08-23 19:54:16 速通门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33,4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从事的经营业务包括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和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

  公司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主要是做以高压辊磨为核心的粉磨工艺系统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为水泥、矿山、冶金等高耗能领域提供高效、节能、环保的粉磨系统最佳解决方案。该板块业务基本的产品是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大多数都用在水泥建材行业及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工业原料的粉磨。在水泥建材行业,辊压机粉磨系统设备,已大范围的应用于水泥生料、水泥熟料的粉磨中,是目前保证水泥质量条件下最节能的水泥粉磨系统;在矿山行业,高压辊磨机能够更好的起到细碎、超细碎和粗磨的作用,不但降低钢耗和电耗,而且能提高有效分选粒度范围的矿物解离度,来提升金属回收率和精矿品位,是绿色矿山申报中,达到优秀能耗标准的必选设备之一;在钢铁冶金行业的球团润磨作业中,高压辊磨机可以取代能耗高的润磨机,起到提高铁精粉比表面积的作用,以此来降低球团矿的膨润土用量,提高高炉入炉品位,对钢铁行业改善炉料结构,降低碳排放具备极其重大的意义,成为目前球团厂使用的优选设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以辊压机为核心向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粉磨系统装备及配套技术服务的国内领先的行业知名企业。

  全资子公司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营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航空航天工装模具设计及制造、航空数控零件精密加工、航空钣金零件加工制造及航空航天部组件装配等。该板块业务产品应用于波音、空客、IAI、中国商飞等民用飞机,多种型号军用飞机以及运载火箭等。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航空主机厂和航天主机厂,航空航天产业是我国政策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也是我国综合国防实力的重要支撑,随着新一代军用飞机和国产大飞机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该板块业务未来将有望得到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德坤航空具有完善的航空航天制造产业链,是航空航天主机厂专业覆盖全面、服务项目广泛的综合服务供应商,为国内航空航天产业综合配套零部件制造服务商之一。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造成全球产业供应链中断、投资萎缩,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在面对当前所处内外部环境形势复杂多变严峻态势下,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一方面紧抓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各园区复工复产,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另一方面不断巩固和推进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的策略开展公司生产经营,勤勉尽责、认真总结,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和公司治理工作,全年经营业绩平稳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生产经营,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经营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开展生产管理工作。积极调配外协资源,技术信息提前落实,积极做出响应内外部各项变化,优化调整生产配套资源,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完成客户所需并有效做好成本管控,保质保量完成主营业务产品生产作业。

  在辊压机(高压辊磨机)及其配套设备业务方面,面对市场一直在优化、迭代的阶段,客户对数据、指标的性能要求在逐步的提升,公司技术中心持续推进辊压机粉磨设备研发技术、性能检验测试、成果应用工作,机械设计持续细致优化、不断突破技术瓶颈,不断探索、实践新技术、新工艺。公司技术中心配合销售、售后完成客户技术方案设计、设备选型、调试安装,为公司销售系统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在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加大该业务板块研发、技改的投入,提高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逐步提升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生产效率、生产规模和业务综合制造能力。

  公司持续健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检验程序及质量追溯,持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实时跟踪、监督统计生产的全部过程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将质量管理由精细化向精益化管理逐步提升,提升服务和质量管理意识,持续改进创新,对提升产品质量差异化奠定竞争优势。

  面对疫情影响,售后服务工作面临巨大考验。公司加强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以远程服务、在线培训、视频教学等在线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远程技术服务,力排疫情影响完成客户现场的设备检修维护、产品安装调试。公司持续完善技术传接引导机制、团队培训,提升对服务管理的规范和标准,逐步的提升售后服务人员综合素养及售后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

  结合公司主要营业业务行业背景,紧抓产品研制和优化、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不断强化研发升级技术革新,努力优化调整产品营销售卖结构,结合市场潜在需求挖掘市场存量,拓展并深耕大集团、区域市场,以保持公司市场占有率的相对稳定。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1,893.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06%;公司经营成本46,584.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1.55%;实现盈利22,220.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66%;实现净利润19,168.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52%,其中: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072.45万元,实现净利润6,384.61万元(已扣除股权激励计划在等待期内计提的股权激励费用1,762.07万元)。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223.7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60%。

  报告期,粉磨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1,821.13万元,较上年增加5,293.43万元,上升9.36%,该类业务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产品系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辊系(子)和别的业务。根本原因如下:

  ①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各系列产品主要运用于冶金矿山领域,报告期实现收入9,355.59万元,去年同期实现收入2,857.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98.18万元,上升227.41%。根本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板块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受益于下业投资需求影响,致使该类产品较上年同期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②辊系(子)是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和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产品的核心集成部件,为公司针对产品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研发的定制产品。报告期实现收入15,658.0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55.56万元,下降16.77%;

  其他业务主要是辊压机(高压辊磨机)的零部件。报告期实现收入6,268.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27.51万元,下降21.60%。

  报告期,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07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78%,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德坤航空通过综合布局逐渐完备产品产业链,优势产品产能得到提升,实现收入增加。

  ①公司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各系列产品主要运用于矿山行业,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经营成本增长主要是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②公司辊系(子)是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和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产品的核心集成部件,为公司针对产品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研发的定制产品。致使报告期经营成本下降的问题大多是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③别的业务主要是辊压机(高压辊磨机)的零部件。报告期其他业务成本下降主要系下游部分客户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复产,致使营业收入下降,经营成本下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48%,资产结构稳定。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223.7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4.60%,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①本年投资理财产品和超过一年期定期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②本年全资二级子公司德坤利国按投资协议支付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土地腾退费、设备款、建筑工程款和德坤空天购买设备款项所致。

  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九·(二)、(三)”中披露了公司发展的策略和2020年度整体经营计划。报告期,公司依照上述发展的策略和经营计划开展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全员积极努力配合下完成了上述经营目标,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及核心竞争力未出现重大变化。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赞同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情况详见2020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20年10月21日、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报告期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7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00人。

  主要行业: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雯燕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54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从业资质和相关信息,认为:信永中和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对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为公司提供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相关详细内容请参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1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3、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先生,独立董事王雪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高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依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预计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做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债券、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其他资管产品等投资品种。

  6、审议程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7、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风险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计。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金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投资决策流程、实施执行程序、内部审计、信息公开披露,加强投资风险防控能力。

  (2)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投向、进展情况,严格审查投资品种,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在有效控制风险,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开展现金管理,提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含)开展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何亚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王雪女士、陶学明先生、谢庆红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CDAA60128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9,307,868.4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4,930,786.84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1,359,945.88元,扣减分配2019年度股利61,050,0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84,687,027.46元。现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3,34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81,341,027.4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1,893.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06%;实现营业利润22,220.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66%;实现净利润19,168.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52%。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1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 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1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B、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C、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1”,投票简称为“利君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如适用),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如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1CDAA60128审计报告确认,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9,307,868.42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4,930,786.84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1,359,945.88元,扣减分配2019年度股利61,050,0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84,687,027.46元。现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3,346,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81,341,027.4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1,893.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06%;实现营业利润22,220.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66%;实现净利润19,168.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52%。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1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赞同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规范运作、谨慎投资的原则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CEO负责组织财务部实施。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 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